会 议
会议是政协履行职能的主要形式。政协海淀区委员会的主要会议制度有:全体会议制度、常委会议制度、主席会议制度以及秘书长会议制度等。此外,还根据需要召开各种形式的协商座谈会、情况通报会、意见听取会等。
全体会议
是政协最高层次的协商形式。政协海淀区委员会的全体会议每年举行一次。主要内容有:听取并审议政府工作报告、计划和预算报告、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以及其他重要报告,听取并审议政协常委会工作报告、提案工作报告等。
常委会议
是全体会议闭会期间的主要协商形式。政协海淀区委员会的常委会议一般每两个月召开一次,主要任务有:讨论、决定全体会议及常委会议的会务,和区政协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听取中共海淀区委、海淀区人民政府及其所属部门的负责人关于本区工作重大决策和重要情况的报告或说明,并就本区的大政方针及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中的重要问题进行协商、讨论,提出意见和建议;审议、通过提交全体会议的有关文件;审议、通过重要的专题调研报告及建议案、提案、专项报告等。
主席会议
是常委会议闭会期间的重要协商形式。政协海淀区委员会的常委会议一般每两个月召开一次,主要任务有:协商、讨论中共海淀区委、海淀区人民政府的中的决策以及全区社会生活中的重大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审查、通过以常委会议或主席会议名义向区委、区政府提出的重要建议案;决定常委会议的议程、日期,审议提交常委会议的文件;执行常委会议的决议;审议专门委员会的年度计划和总结;受常委会议的委托,主持下一届第一次全体会议的预备会议;处理常委会议的其他日常会议等。
秘书长会议
是在常委会和主席会议领导下的,秘书长议事、协调、联络、研讨的组织形式。政协海淀区委员会的秘书长会议一般每月召开一次,主要任务有:协商、讨论区政协重要的日常工作,为常委会议、主席会议的决策发挥参谋作用;研究全体会议、常委会议和主席会议决定的实施意见,并推动和督促实施意见的贯彻、落实;协商、讨论区政协和各民主党派、工商联的共同事务和重要活动安排,研究、协调个民主党派和工商联在政协中发挥作用等事宜;学习有关理论、方针、政策以及上级政协的决定,研究、讨论有关提高政协工作整体水平等问题;研究、讨论区政协承办的提案办理情况等。
提 案
提案是政协委员、参加政协的党派团体和政协专门委员会向政协全体会议或常务委员会提出的、经审查立案后由承办单位办理的书面意见和建议。提案的提出一般有四种形式:一是政协委员可以个人或者联名方式提出提案;二是政协全体委员会议期间可以界别小组或者联组名义提出提案;三是参加政协的各党派和人民团体,可以本党派、团体名义或者联名方式提出提案;四是政协各专门委员会可以本专门委员会名义或者联名方式提出提案。对政协提案,承办单位按照有关规定认真办理后在一定时限内给予书面答复,政协海淀区委员会采取多种方式进行督办。
视 察
视察是政协委员履行职能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是委员了解情况、检查工作、研究问题、议政建言的重要途径,是委员行使民主权利、开展民主监督的重要渠道。政协海淀区委员会每年都围绕全区的中心工作,有计划地组织政协委员开展视察活动。
专 题 调 研
开展专题调研、建言立论,是政协发挥优势参与国是的重要途径。专题调研一般以专委会为依托,以课题为纽带,联合、组织各行各业的专家学者围绕海淀的中心工作,有重点地进行调查研究,提出切实中肯的意见和建议,推动全区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协调发展。
反映社情民意
了解和反映社情民意是政协履行职能的重要基础和关键环节。政协委员要同人民群众保持密切联系,广泛、及时地反映社会的真实情况和群众的意见呼声,为各级领导机关把握形势、正确决策提供重要依据,并推动一些实际问题的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