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协办公室工作职责范围
政协办公室是整个机关承上启下、内外沟通的综合性办事机构,是为领导决策服务的。其主要任务是:处理文件,起草文字材料,掌握工作信息,办理日常事务,当好领导的参谋和助手。
一、负责政协信息工作。做好《政协信息》的收集、整理、编辑、印刷和发行工作,做好信息员的联络和业务指导工作。
二、负责机关文件及文字材料的制发工作。起草向上级政协、市委、市政府的请示、报告,做好拟稿、核稿和校对工作,把好文件的政治关、思想关和文字关,力求文字简洁、准确和规范。
三、负责文电、文件的转送、办理、保管和存档工作。凡政协办的文电,向市委、市政府和上级政协的请示、汇报和报告,均应及时办理,保持内外联络畅通。
四、负责接待和来访工作。做好来本会联系工作的内外客人的接待工作,办理群众来信来访,并及时登记、转送和反馈。
五、负责督促检查工作。对市委和上级政协的重要工作部署、领导批示或交办的重要工作,要及时办理和反馈。加强同各县(市)、区政协和市直对口单位和部门的联系。
六、负责本会全会、常委会、主席会议的会务工作。按要求,做好会议通知、材料、纪要和记录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本会日常活动及各种专题会议的服务工作。
七、负责机关政治学习工作。科学安排学习内容,采取灵活多样的学习形式,力求丰实多彩、效果实在。
八、负责机关的行政事务和后勤生活服务工作。
九、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经济委员会工作职责范围
一、按照政协章程规定,积极组织各工作组开展好各类活动,充分发挥人民政协人 才库、智囊团 的作用。
二、协助各工作组研究、制定活动计划,督促、指导各工作组按照活动计划开展工作。
三、及时总结、交流和推广先进经验,适时表彰先进,推动工作不断开辟新的领域。
四、 搞好调查研究。在宏观上对市改革、发展、稳定的重大决策、发展战略积极提出有分量的意见和建议。
五、加强同县(市)、区政协工人选委员会的联系,积极协助和支持他们开展工作。
六、加强横向联系,注意吸取外地先进经验。
七、负责起草、印发本委员会的文件材料或虽以全会名以下发、但内容属于本委员会的文件材料。
八、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民族宗教及三胞联谊委员会工作职责范围
一、利用各种途径广泛宣传中国共产党关于"一国两制"的战略和有关方针政策。
二、负责搞好民主党派、民族宗教、工商联、归侨侨眷、台属、台胞、等工作组的活动。
三、就祖国统一联谊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调查研究,提出意见和建议,督促、推动有关部门落实"三胞"及其眷属和起义投诚人员的有关政策。
四、会同有关部门做好"三胞"来我州探亲、访友、观光、旅游的接待工作。
五、搞好传统节日及重大纪念日的座谈、慰问等活动。
六、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各种形式的联谊活动,主动团结、联系"三胞"眷属及其它有关人员,并通过他们开展好对海外侨胞的联络交谊工作。
七、负责起草、印发本委员会的文件材料或虽以全会名义下发、但内容属于本委员会的文件材料。
八、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文史资料及法制委员会工作职责范围
一、根据政协章程的规定,运用各种形式加强委员和各界人士的政治学习,努力提高思想政治水平。
二、向党内外积极宣传党的统一战线理论和政策,宣传人民政协的性质、任务、历史与作用。
三、通过举办学术讲座、报告会、专题讨论会等活动,推动委员学习业务知识,不断提高为四化服务的才能。
四、深入调查研究,经常检查学习情况,掌握委员思想动态,及时发现和表彰学习中的先进典型,不断总结经验,并加以推广。
五、定期召开文史资料及法制委员会会议,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和党的中心工作,及时安排每个阶段的学习任务。
六、负责文史资料的征集、研究、编印工作。在把好政治关、史实关和文字关的基础上,每年出一辑《海西文史资料》,办好《政协内刊》。
七、定期召开文史资料联络员和撰稿员座谈会,制定文史资料工人选计划,不断总结推广文史资料工作的经验。
八、做好对重点史料的抢救工作。办理好文史资料来稿登记、分类、制止、编目、保管等事项。
九、负责起草、印发本委员会的文件材料。
十、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科教文卫委员会工作职责范围
一、积极组织和推动委员学习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提高委员素质,提高参政议政水平。
二、围绕我州建设的重大问题,积极组织委员开展经常性的调查、视察和各种形式的活动,提出意见和建议,供州委、政府和有关部门参考。
三、加强对委员会活动小组的指导,密切联系委员,关心他们的工作与生活,听取意见,沟通思想,增进友谊,促进工作。
四、不定期召开本委员会会议,总结工作,制定计划,表彰先进,大胆探索政协工作的新方法、新路子。
五、加强与政府对口单位和群团组织的联系,互通情况,互相配合和支持,促进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六、负责起草、印发本委员会的文件材料。
七、加强本委员会工和人员的自身建设,努力提高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提高工作效率,努力为委员服务,为经济建设服务。
八、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