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尔木市紧紧围绕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这条主线,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深入践行“四个转变”,不断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集中精力稳增长、扩投资、助实体、促转型,深入开展“项目攻坚年活动”,充分发挥投资支撑的关键作用。
一、加快推进重点项目建设。建立完善项目集中开复工长效机制,在第一批项目集中开复工的基础上,6月底、9月底前再开工两批,全年达到200个项目。建立“一个项目、一套班子、一抓到底”工作机制,一线指挥、挂图作战、销号管理,加快推动那棱格勒水利枢纽、河滩湿地改造、棚户区改造、格尔木河河道治理、城市污水管网改造、乡村环境整治等重点项目建设,支持服务好格库铁路加快建设。强化投资运行调度,加快投资计划和项目资金下达节奏,加强项目动态监测统计,确保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增长12%以上。
二、扎实做好项目前期工作。开展“项目生成年活动”,突出围绕青海省副中心城市、“一带一路”节点城市、综合交通枢纽、建成区棚户区改造、城市转型升级发展、乡村振兴、生态环保等重点发展方向,谋划和储备一批全局性、基础性、战略性重大工程项目,加快推动格成铁路、格茫高速、格拉高速、特高压外送通道、青藏国际陆港、综合保税区等重大项目前期工作。对照全国两会精神、政府工作报告等,找政策、找机遇、找项目、找资金,围绕国家资金投向,集中委托开展一批基础设施、新型城镇化、节能环保、社会民生等领域项目前期,提高项目申报的精准性和有效性,为争取国家和省投资奠定基础。
三、大力促进非公经济发展。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推进多层次资本市场建设,坚持国企民企一视同仁,努力破解融资难、融资贵问题。严格落实放宽市场准入、“助非帮民”“负面清单+标准+承诺+备案+时限”等措施,畅通诉求渠道,消除行业壁垒,着力构建“亲”“新”政商关系。支持民营企业发展,加快盐湖金属镁等行业混合所有制改革。实行重大产业项目“承诺审批”,通过设立产业基金、建设基金等方式最大限度撬动民间投资,激发民间投资活力,力争完成民间投资100亿元以上。
四、着力打造优质营商环境。开展“营商环境提升年活动”,出台优化营商环境十大行动方案,实施“园区三年提升行动及振兴计划”,加强城市和园区基础设施、配套设施和综合服务能力建设,夯实实体经济发展的载体。深入开展亲商暖商、入企帮扶解困活动,激发和保护企业家创业精神,弘扬劳模和工匠精神。落实金融支持实体经济、促进产业转型的各项政策措施,提高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