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7日上午,州政协办公室组织机关干部职工认真学习《中共青海省委关于加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建设的实施意见》。
会议认为,《意见》明确了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本质属性和基本内涵,阐述了加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建设的重要意义、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渠道程序,对新形势下开展政党协商、人大协商、政府协商、政协协商、人民团体协商、基层协商、社会组织协商等作出全面部署,是指导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建设的纲领性文件。
会议要求:一是要把学习《意见》精神作为当前重要政治任务来抓,采取多种学习方式,进一步全面系统的学习,深刻领会其重大意义、科学内涵和精神实质。二是要深入调查研究,及时对全州协商民主开展情况进行全面调研,提请州委出台《中共海西州委关于加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建设的实施意见》。三是要进一步加强专委会建设,继续深入探索开展专委会活动的内容和方式,加强与对口部门和各方面的交流与协商,切实发挥专委会在政协工作中的基础作用。四是自觉运用《意见》精神指导新的实践,使学习贯彻《意见》精神的过程成为统一思想认识、提升工作水平的过程。
最后,会议还要求机关干部职工要严格遵守工作纪律,以“严”与“实”的工作作风做好州政协十二届六次会议的各项筹备工作,确保会议顺利召开。